“那是我妈怕你饿着,不是夸你的字眼挑得好。”
陆观笑了一声,把话题拉回桌上的副本:“这份目录说明化名确实用于保护当事人,但它不能替商业许可页证明签名人是谁,也不能说明授权范围。”
保管员说:“是。商业项目的核验另有流程。真实身份页由指定代理人保管,协会法务只能按要求确认必要事项。”
“如果需要问本人有没有签过商业同意,谁去联系?”
“法务向代理人发起核验。我们只会收到可以用于项目决策的结果,不会把姓名交给项目组。”
陆观在表格里记下“身份不公开,代理核验另走程序”,没有写“身份真实已确认”。他把那句摘录推回保管员面前,让她检查记录有没有超出提供的文字。
保管员读完,指着“真实姓名仍封存”:“这句话是你们看到的目录上写的,没问题。后面‘代理核验另走程序’是我刚才说的,你也标出来源。”
陆观在那句话后面添上“保管员说明”。
“代理核验具体会回传什么?”他问法务顾问。
“还要看原协议的程序。我们现在能确定的是,核验由法务联系指定代理人,身份材料不交给项目组。”
“如果只要确认有没有单独的商业同意,就只问这一项。”陆观说,“不需要告诉我们姓名,也不需要把联系地址放进调查记录。”
“对外展签更不会写代理人身份。”法务顾问把校样收回,“即使需要说明,也只能写项目授权范围。”
林雪抬眼看她:“那就别把‘没人知道禾生是谁’写进宣传稿。”
“不会。”法务说,“那不是目前掌握的事实。”
陆观没有把代理核验当成已经完成,只在待办栏记下“由协会法务申请,回传事项限于授权是否存在”。
“我看过的签名复制件,也要按来源分开写?”林雪问。
“你看见的是公开展览复制页。”
“我现在还没看过。”她瞥了一眼附件目录,“我只听你们说它存在。”
“那就先不写你的观察。”陆观说,“等你实际看见,经允许再决定要不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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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没有再碰那份资料。她把备忘本翻到新的一页,写下两个短句:公开化名;真实姓名封存。然后把本子递给陆观看,却没让他拿走。
“这是给我提醒自己的。”她说,“你不用收进案卷。”
“好。”
桌上的商业许可副本仍摊在另一边,签名栏里同样印着“禾生”。陆观将它与目录摘录隔开,只问保管员:“这个化名在商业许可里出现,是否有单独的核验编号?”
保管员翻了下现有目录:“这份材料旁边没有编号。也可能在另一份受限流程里,当前目录看不见。”
“那我们只能写当前这份没有。”
“对。”
陆观把“未见核验编号”圈定为这份副本上能看到的内容。林雪看了一眼:“所以是当前副本没编号,不是协会从没核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