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事务所收到黎诚的催告函。
函件没有否认付款。
它声称诚界咨询受澄川文旅项目负责人“口头委托”,代为寻找专业调查机构。三万元属于合法意向金,林雪事务所既已收款,就应当提交约定的一页风险评估框架;若拒绝,应赔偿项目延期损失。
落款盖的是诚界咨询公章。
陆观看完第一遍,问:“这个章是真的吗?”
“企业公开年报里有同样印模。”林雪说,“但自己给自己盖章,只能证明自己发过这封函。”
“至少付款主体不再藏了。”
“从冒名联系人变成口头受托,解释换了一次。”
催告函附上黎诚的实名联系方式。
陆观没有直接回拨。他先通过诚界咨询工商登记中的公开电话核验,接电话的人正是黎诚本人。
“陆侦探,没必要把正常项目做得这么难看。”黎诚说,“我承认意向金是我公司付的,也承认项目材料由我转发。但我是受托协调,不是冒名。”
“谁口头委托你?”
“澄川文旅内部负责人。商业合作初期,不可能每次都先出正式文件。”
“姓名和职位?”
“涉及竞标保密。等你提交能力框架,我可以安排双方见面。”
“澄川文旅法务已经否认项目。”
电话那边停了一秒。
“大公司部门之间信息不通很正常。这个项目是业务口发起,法务未必知道。”
“风险控制部半年前已经撤销。”
“名称沿用而已。”
“项目号不符合现行规则。”
“内部试点还没正式立项。”
“没有立项、没有授权、法务不知情,却要求我们接触真实票务数据?”
“我从没要求你们现在登录系统。我只要一页方法目录。”
每一个漏洞都被他解释成项目初期的不规范。
陆观看着“一页框架”四个字。黎诚要的不是篇幅,是他们会先查哪里。
陆观说:“请提供三方授权。澄川文旅确认委托、诚界咨询确认代付、事务所确认范围。缺一方,不交付。”
“你在怀疑我骗方案?”
“我在核授权。”
“如果我真想骗,为什么用自己的公司付款?”
“这也是我们需要查的问题。”
黎诚笑了一声。
“刚升闻名级,谨慎是好事。但做商业项目不是破刑事案,不能什么都等证据完美。”
“我们不是等完美证据,只等委托人出现。”
电话结束前,黎诚同意晚些时候提供过往合作记录,不同意让澄川文旅法务加入三方会议。
15:40,陆观开始追授权函里的信息来源。
“风险控制部”出现在澄川文旅半年前发布的一份公开招标公告中。公告征集展馆安全培训供应商,附件含旧办公地址、部门名称、联系人座机和旧版授权模板。
授权函上的公章图像,就来自那份附件。
两张图的缺墨点、扫描阴影和边缘压缩纹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