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喜欢吃这么大块的。”宋世书觉的宋甜甜大概是心血来潮,“你想吃大块,我切一块大的放在猪脚里炖.......”其他的还是切小块吧。
宋世书话还没有说完,宋甜甜就立即打断,“二叔,分开煮了,味道就不对了。”
这红烧肉放猪脚里炖,还能叫红烧肉吗?
那是猪脚味了,不是红烧味了。
行吧,宋世书没再坚持了,甜甜爱咋煮就咋煮,反正是她买的肉,她做主,他就负责做。
在庄稼户的心里,肉只要煮熟了就好吃。
大约炖了两刻钟,猪脚香味越想越浓,缠绵着黄豆的清香味,钻入鼻孔,勾的心里的食欲都跟着大动起来。
宋世书打开锅盖,看着慢火滚滚的猪脚配上黄豆,黄豆被煮的膨胀了起来,围绕在猪脚旁边,一片黄色,画面就十分和谐。
宋世书用筷子扎了扎猪脚,猪脚立即被戳破了一个洞。
熟了!
“甜甜来尝尝。”宋世书夹了一块猪皮,吹了吹,凉了一会,送到了宋甜甜的嘴里。
猪皮被煮的软软的,一进宋甜甜嘴里,只嚼了几下就立即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