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里很快就滚滚热腾起来。
猪脚慢火慢炖,叔侄两个人都不急,宋世书切五花肉。
在古代,五花肉懂得红烧的很少,尤其是农村,大部分都是直接撒盐用水煮开吃白切肉的多。
能够幸福的吃白切肉是大多庄稼户一年到头的幻想。
红烧肉庄稼户会做的人太少了,主要是酱油太贵了。
在古代酱油是富贵人家才买的起奢侈调料,一般庄稼户根本不会买,也买不起。
宋家的酱油只剩一点点了,不过做红烧肉足够了。
宋甜甜也喜欢吃白切肉,但是她更喜欢吃红烧肉,宋甜甜想到了前世的东坡肉,那种一大块一大块的红烧肉,想想宋甜甜都嘴馋。
宋世书按照宋甜甜的要求,把五花肉切成一大块,二斤左右的红烧肉分成了十五块。
“甜甜,你确定要把红烧肉切成这个样子吗?”宋世书还是满脸疑惑,这么大块,不是和猪脚一样要炖很长时间吗?
宋甜甜看的满是喜色,点点头,“就是这样。”
这么大块,入味了可带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