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带刀疤的白发老兵拿过杯子,正想再揶揄两句,旁边却有人从腰间解下水囊,朝新兵丢了过去。
“……馋嘴的小子,今夜你有口福了,接着吧!”
话音刚落,这只已经破烂变色的羊皮酒囊,就正正地砸在了年轻新兵的怀里。不等那位新兵反应过来,丢出酒囊的中年人又开口说道,“……这可是地道的朗姆酒,听说是西方海盗们最喜欢的好东西!比咱们的麦酒、葡萄酒、地瓜烧酒,还有那些游牧民的马奶酒,都要强得多呐!”
听到这个陌生的酒名,新兵不由得愣了一愣,但还是伸手拔下了羊皮酒囊的软木塞子。霎时间,一股甘醇浓烈的酒香便四溢而出,引得四周众人垂涎不已。
“……巴尔,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别说粮食酿的烧酒,就连马奶酒咱们也已经好久都没喝到了,前几天你不是还说没有存货了吗?怎么眼下宁可给这个毛头小子解馋,也不肯给咱们几个老兄弟先爽一爽?”
闻到甘冽的酒香,一个急性子的士兵当即就坐不住了,从墙角边“蹭”的一下跳了起来,高声嚷嚷道。
“……这几瓶朗姆酒,我也入手才两天功夫,如今就剩下这么多了。是我用了几块家传的玉石小雕像和琥珀护身符,从几天前那一批耐色瑞尔援军士兵的手里换到的。他们这次似乎带来了不少好东西……”
被称为巴尔的中年人耸了耸肩膀,如此回答道,“……不过,趁着这一次跟随黑斯将军回城的机会,军需官萨克特整天和这些人套近乎,用自家积蓄跟他们换了三大箱烧酒。还有黑斯将军似乎也收到了一些作为礼物的上等好酒……你们若是实在嘴馋的话,要不要去找他们想想办法?”
第三十四章 燃起的烽烟(下)
“……得了吧,谁不知道咱们的黑斯将军,从小就是个贪得无厌的老酒鬼,对着酒瓶子比老婆还亲昵!每个月的军饷最起码有七成要用来买醉,再多的好酒到了他手里,也能一晚上喝个干净,然后跟死猪似的醉上几天几夜不翻身……难怪他这次从城里开会回来之后,就整天不见人影,非但没有像往常那样巡视查哨,甚至连日常操练都不主持了,原来是躲在办公室里狂饮酗酒啊!”
那位馋酒的士兵闻言,不由得讪讪地坐了回去,嘴里还止不住地唠叨,“……至于萨克特那个黑心胖子……啧啧,想从他那儿弄点酒出来,非得给当成肥猪狠狠宰上一刀不可,咱这点军饷实在是撑不住……对了,这些耐色瑞尔帝国的士兵,究竟是来干什么的?难道光靠他们一千多人,就能顶得住图坎铁骑了?”
一提起这个话题,众人顿时全都来了兴趣,开始七嘴八舌地议论纷纷起来。
“……唉,眼下咱们的骊轩城,已经没有了魔法迷锁的保护,实在是越来越危险了。去年秋天那一仗虽然说是赢了,可全城战死了多少人啊!不仅国王崩了,二三十岁的青壮年,怕是死了一半都有得多吧!”
一位瘸了腿的老兵放下手中茶杯,哀声叹息道,“……我的两个弟弟、一个儿子,全都在战场上牺牲了。若是再来两次这样的‘胜利’,咱们恐怕就得让女人和小孩拿起刀子,到城墙上去御敌啦!”
“……图坎人虽然打不下咱们骊轩城,可四周的那些邻邦却全都遭了秧,如今不是倒戈投靠了图坎鞑子,就是被屠灭一空……仅凭着路远迢迢过来的一千多援兵,能靠得住吗?”
另一位瘦小的年轻士兵也点头附和,如此补充说道,“……原先在城里养尊处优的那些魔法师、德鲁伊,当魔网破碎之后,可全都是病死的病死,逃走的逃走,没有几个肯跟咱们同生共死的——咱们城邦的自己人尚且如此,那些没有半分交情的西方援兵,又怎么会为了我们的生死存亡而拼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