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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对,因为你碰了我的女人。”

混乱的斗殴随即开始,第一拳是福兰挥出的,狠狠砸在对方脸上,但那汉子显然对打架很有经验,就势回踹了一脚,福兰趔趔趄趄地摔倒在地上,掀倒了张桌子,淋了一身洒出来的啤酒,水手扑了上来,却又被福兰趁机钩住了脚踝,用力一扫,两人滚在一起。

“嘿,小子,我非揍死你不可!”

“我和你想得一样,混账!”

周围的顾客兴奋极了,吹着口哨,大声喝彩,他们大多认识福兰,但没有帮手,这是规矩,争姑娘时谁找帮拳的,谁就是孬种。

等老板实在无法忍受店里的桌椅碗碟不断遭殃,喊来巡警时,两个人脸上都是伤,挂了彩,彼此都没占到多大便宜。

那水手似乎有些案底,一听到人群外传来警哨声,就停了手朝侧门冲去,但被人群堵住,福兰摇晃着发胀的脑袋,也想离开,这时一只手伸了过来,牵住他,领着他从后门走。

巡警终于挤开围观的人群,将水手戴上手铐,然后问,“还有一个呢?跑了?有谁认识么?斗殴兼破坏私人财产,能关他两个月。”

所有人都摇头,“那是个生面孔,从没见过。”

“那就不好办了,警署不可能为了这种案子,特意去海底捞针似地找。”巡警在黑册子上记了几句,又问老板,“你有印象么?如果找不到人,只能作罢。”

人们都瞪着老板。

老板当然认识福兰,但他望了望周围的人,泄气地说,“不认识,反正也逮住了一个,钱全部由他赔。”

这就是老城区居民粗俗的善良。

……

“没想到一个爵爷,还挺会打架,那家伙至少比你壮一圈。”安玫捂着胸口,牵着男人一路急奔,把她累坏了。

“你认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