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操,这老东西……真他妈狠……”
雄鹰竭尽全力地跑着。他胸口剧痛,眼睛发花,大口地喘气,感觉到自己的体力随着鲜血不断从前胸伤口里涌出,两条腿就像是踩了棉花似的软。
那老头儿,剑真他妈的快。自己眼睁睁看着他出剑,可链子锤还没抡起来,胸膛上已经被开了个窟窿!
好在剑锋入肉之前先碰到了银项链上的骷髅吊坠,所以偏了那么一点点,否则捅穿了心脏当场就玩儿完;也亏得自己的链子锤仍然抡了出去,虽然受创后力量削弱了不少,但那一下子挨实了,老头儿的肋骨起码也断了两根。
眼下最糟糕的就是按照现在这身体状况,继续跑下去不出片刻,只怕就会流尽鲜血惨死街头。
“不能回那小楼。”他喃喃地说。
低头看着一路洒下的血迹。自己已经留下痕迹了,跑回去不但逃脱不了追捕,反而还会拖累了汤马士大妈和珍妮。
也不能向城外跑。杀子大仇不共戴天,那老东西绝不会轻易放过自己的。皇家卫队的人虽然没出现在客栈,但是一定早就封锁了各条交通要道,尤其是城门。而自己伤势沉重,遇到任何一个杂兵都只有玩完的份儿。
想到这里,他又向远处黑山方向望了一眼,颇有点担心:那老东西说安东尼招供了所有的情况,也不知是真是假。可不管怎么说,陵墓的地势相当险要,独眼龙副官又是个仔细的人,总该不会被敌人摸进窝里干掉吧?况且经过自己三番五次的折腾,皇家卫队里又还剩下多少好手呢?
雄鹰冷笑起来,甭管别人,只要有绞索在,那小子一个人就能干掉十个皇家骑士。
一阵冷风吹过,刺激得他一阵咳嗽,就在此时,风中传来了一些奇特的声音,雄鹰竖起耳朵,那是上百人的喧嚣声,嘈杂得很,有马蹄声,有人在喊,还有武器和铠甲因为跑动而碰撞的金属声。
“他妈的,老东西果然在撒谎,那战马的铃子声,应该是皇家卫队的精锐部队。”
皇家卫队的精锐没出城!
“老子就说么,那老东西最痛恨的是本大爷,脑子里只是想着怎么砍下老子的脑袋,一时半会儿哪儿会想到去抄大爷的老巢?”
雄鹰放下心事,咧嘴笑着将鼻子和嘴巴里溢出来的血用袖子一抹,捂住伤口拼命地向没人的小巷里跑:“他妈的老东西,原来使这种小奸计来分大爷的神,可惜照样儿没能奈何得了大爷,哈哈哈!”
他正得意,突然听到喧嚣的人声中隐隐夹杂着狗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