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中漏了许多细节,一个六岁的女孩儿带着两岁腿脚不便的弟弟满世界寻找亲人,找到亲人后发现亲人不在,家中易主,自然不是丁清说的那般风轻云淡。
可她也没打算把经历过的一桩桩一件件都说给周笙白听,那段过往太漫长了,每一件琐碎的事都能叫人印象深刻。譬如没的吃时她只能去偷去抢,譬如她为人倒过粪水,磕头,卑贱地请人施舍米粥。
那些乱七八糟的过去若被她像倒苦水一般都倾诉给了周笙白,想必周笙白听多了也嫌烦。
况且,丁清已经学会了,关于自己的事,能提的三两句提完,不能说的,牙碎了也要吞下去。
丁清正朝前走,后领又被扯住,她哎了一声,顺着周笙白用力的方向跟过去,见他把自己拉到一家成衣店前。
成衣店刚开门,老板打着哈欠打量站在门外两名穿着古怪的男女。
周笙白道:“进去。”
丁清踮着脚想凑过去说句话,可周笙白太高,她只到对方肩膀,几次也没能成功,于是声音大了点儿:“老大,我们没钱。”
可不能再干逃跑这事儿了。
这话成衣店的老板听到了,表情有些僵。
周笙白抬手朝老板抛了一样东西,被老板双手接住,掌心摊开,居然是一粒圆白的珍珠。这老板店里也有些饰品在售,一眼就瞧出珍珠的好坏来,顿时眉开眼笑地弯腰把人往里请。
周笙白朝丁清一垂眸,重复那句:“进去。”
丁清不知矫情扭捏,笑得与那老板如出一辙:“好嘞!”
丁清是提着裙摆朝里跑的,露出一双脏了的脚来。她进了成衣店第一时间便跑去找鞋,也不怕自己脚脏,没跟成衣店的老板客气,一次试套了几双棉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