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被打扮成女孩子的模样,供特殊癖好的客人享用,过了一定年纪,等到他们不再可爱的时候就踢下车。
到时候他们就得和马匹抢活干,拉动那辆满是家人的杏花车。”
花弄影娓娓道来,突然他绾起头发,手捏兰花,眉眼之间尽是风情。
他没有再多言语,留林琅一人细细品味。
稍许,三人路过一处肉馆,橱窗上摆着大块大块的叉烧肉,色泽诱人。
甄天赐瞄了一眼,随后很晦气地扭过头。
即将通过的时候,突然两个头戴黑麻袋的壮汉抬着一个人扔出了馆子。
那人口吐白沫,脸色黑青,已经能嗅到臭味,整个人早已不再动弹。
怎么肉馆能扔个死人出来呢?
搞了这么一出,林琅不免有些好奇。
他看向甄天赐,问道:“甄兄,这是什么馆子?”
甄天赐支支吾吾地回道:“羊……羊肉馆。”
“羊肉?”
花弄影瞥了眼尸体,冷漠道:“羊肉,两脚羊的肉。”
闻言,林琅脸色骤变。
老瘦男子瘦词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
那叉烧肉,岂不就是……
“傀都……好一个藏污纳垢的自由,人性在自由面前不值一提吗?”
林琅扪心自问。
“这个馆子开了有些年头了,死了也有好多人。几乎每天都有熟客横死,因为他们生了怪病。”
花弄影喃喃道。
“怪病?”
“嗯嗯,或许是天谴,哪怕修为高深之人也扛不住这怪病,但这两脚羊的滋味总让那些家伙趋之若鹜。”
花弄影从尸体上踩了过去,满脸唾弃。
林琅也踏了过去,那具尸体变得血肉模糊。
“那具尸体该如何处理?”
林琅还以为那肉馆会就地取材。
“那人活着的时候估计是个体面人,虽然死后被千人践踏,但那群戴着黑麻袋的家伙最后会将他风光大葬。”
花弄影回道。
“那些戴着黑麻袋的家伙……”
花弄影转过头,他看着林琅,语气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