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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入为主,秦致知内心对冯喆是有很大意见的,但是她毕竟在社会上已经锻炼了这么几年,经受了一些挫折,性格比起从前也内敛了许多,加上她的师兄,也就是报社负责社会新闻组的郑伯和似乎对这个冯喆比较重视,要亲自来采访,这就让秦致知心里有了许多的揣测。

不过不该问的就别问,该自己知道的,迟早会知道,因此出于种种的原因,秦致知压抑着情绪,面对冯喆的时候,也做到了表面上的心平气和。

郑伯和稍微有些胖,他是特意的挑选这个时间段来采访冯喆的,和冯喆一番寒暄,三人都做了介绍后,介晓与薛修德为他们沏了茶水,自觉的回避了,而萧蔷蔷也带着她那个号称永动机的儿子不知去向,因此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就是冯喆郑伯和与秦致知三个人。

冯喆觉得郑伯和与秦致知这个时间段来找自己很有意思,现在对于自己而言,在单位已经吃过了饭,也就是说,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过了饭点,郑伯和与秦致知如果是借着采访来让自己请吃,那么是不是来的有些晚了?

再有,现在是中午休息的时间,在下午上班之前,这个采访应该能结束,那也就是不耽搁自己的工作,再有,选择在办公室里采访自己,还处于这个时间段,即避免了单位一些人的围观,又能让一些人看到,这个广告做的即有效,又不招摇。

因此,抛开了秦致知不说,这个郑伯和绝对是个有心人。

有了这些考虑,冯喆面对郑伯和和秦致知的心态做了一些调整。

郑伯和开宗明义:“我们掌握到了一些情况,有一些乘客在咱们省机场丢失了行李,据此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而请你做了诉讼代理人,请问,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首先我要说明一下,诉讼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这并不是那些丢失了行李的乘客一开始就诉诸的手段。”

“哦,能不能请你详细谈一下?”

“好,乘客买了机票就等于和航空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而行李的运输也是合同的一部分,航空公司有义务有责任依据合同法的内容,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这些原则实际履行自己的义务,乘客到了目的地之后运输的行李却没有了、航空公司拿不出旅客的行李,航空公司自然就没有如约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这就是事实违约,我们都知道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这应该是一个常识,而一些乘客按照约定向航空公司索要自己的行李,本身就是很正常的权力主张,显然航空公司并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一点做的是有瑕疵的。”

“航空公司那边声明说,他们只是承运了旅客的人身,也将旅客的行李装机了,只是在到达机场后发现行李不见了,这个责任不在航空公司,应该在国航代理公司或者是其他部门。”

“我刚刚说了,乘客和航空公司签了合约,合约的表现形式就是机票,航空公司不能只管登记行李上机而不管落地之后行李还没有离开机场之前的事宜吧?机场说行李是在传送带上丢失的,那么事实上行李还是没有交付到乘客的手里,机场以传送带不是机场负责为理由推搪,这个显然是不合适的,是有责任的,所以我们递交给法院的诉讼请求中把机场和航运公司以及侵权偷窃的犯罪嫌疑人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这三者是有连带的责任的。”

“你的意思是,承运的航空公司有错误,机场也有错误?”

“对,还有恶意偷窃他人行李的犯罪嫌疑人也有责任,他们三方都有各自需要承担的民事、刑事责任。”

“关于乘客行李丢失,你还有什么要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