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瑜不用装,脸色漆黑如锅底:“红梅,少爷去了哪里,为何你不看好他?你可知道,他虽然十几岁还是天真如稚童,却是太太心头肉,万一被坏人掳走,我看你有一百条命也不够赔!”

长安看见红梅犹如看见梨园行的劣质学徒,气得心尖都在颤却不得不配合演戏:“红梅,二管家说得对,太太五六万两的嫁妆据说全部留给了少爷,就是十分喜欢他,你怎么可以把他弄丢了!”

红梅一脸生无可恋:“啊,让我去死吧——我的少爷,没有了你,就像生活没有了阳光,没有了你,就像生活没有了空气,啊,我的少爷!”

沈瑜额头青筋暴起:那些考不上功名靠写画本子度日的潦倒书生,你们荼毒了多少天真少女,你们真该死!

一丝微风轻轻吹动了树叶,顾甄站在茂密的树梢上,看着一个黑衣人听完了对白后,匆匆离去。

几条巷子外的小桥边,一个身穿绫罗绸缎、手上待了十个金戒指的壮硕少年,已经呆呆坐了很久了。

长顺:我最呀最懵懂,你们快呀快点来!

一丝微风吹过,轻轻扫过少年的袍角。

少年一动不动,像是在思考全人类最深沉的终极命题。

微风再次吹过,一个穿着黑色短打的中年干瘦男人,出现在哎少年跟前。

“小……”

宝宝?不对!

小孩?不对!

小哥哥?好像行。

“小哥哥……”怎么那么别扭,男人差点咬掉舌头,尼玛,他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还没拐过年纪这么大的“小孩”。

“你、是、谁?”长顺站起来,低头看着男人。

“小……”尼玛,这“小孩”比我还高!“这位小——少爷,你在等人吗?”

长顺秉持懵懂原则:“我、我不知道啊,但我家很有钱!”

男人有些烦躁:我知道你家有钱,否则我也不会帮你这么个“孩子”!

长顺继续懵懂:“你能带我回家吗,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若是你能顺利带我回家,我娘能给你很多很多银子!”

男人心说我早知道你有很多银子,否则我才不会在这里浪费时间。

“好!”男人斩钉截铁,然后,稍微侧了身体,对准长顺的脖子就是一个狠狠的手刀。

“太好了!”长顺摸了摸脖子,“我们什么时候出发?我娘有许多银子哦!呃,你干嘛要摸我脖子?”

男人不可置信:……摸、摸你脖子?老子是手刀,手刀,不是摸,不是摸!

长顺随意转了转脖子,活龙鲜跳地自己先迈腿:“走呀,快走呀!”

男人紧绷着脸,嘴唇抿成一条直线,瞅准时机,对着自己跟前的背影就是狠狠一拳头。

“唬!”只有一声破空声。

“你怎么不走?”长顺正好转身问他。

“走,马上走!”男人咬牙切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