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漠仁薄唇紧抿,半晌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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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予乐回了房间,躺在自己床上,开始琢磨这到底穿的是那本书。

陆予乐。

叶漠仁。

那个17岁的男孩。

路予乐突然想起来,一本书。

那个被他拒签100次的耽美网文小说作者,终于在第101次拒签她时,爆发了怨念。

小说网站论坛被顶到首页的帖子:[予乐编辑勿进!!!被他杀得没有脾气的作者为编编激/情码了本小说!]

[Hot!]'

[2L:乐崽杀了我101次,人已经杀傻了,《前夫追妻火葬场》这本书为激/情之作,特意为乐崽量身写作!渣攻贱受!最后被狠狠抛弃!家人们速进!!!乐崽快跑!!!]

[100L:楼主第102次被杀了,今天就继续虐[陆予乐]好了:)]

[102L:同楼上,乐崽也杀我了,但发表情包的乐乐炒鸡可爱,恨不起来呜呜QAQ]

[103L:啊这该死甜美令人欲罢不能的男人,冷酷.jpg]

[250L:乐崽,穿书警告嗷。]

[……]

路予乐看完帖子,平静的退出,回到自己工作岗位上,开始继续看投稿,忙签约进程。

至于楼层里说的什么穿书,那都是小说赋予时光倒置流转置换的一种反唯物幻想,并不实际,路予乐并不把它当回事。

然后,他就真的穿书了。

字体工整的笔记本上,以[陆予乐]这贱受为主线,树状图排列开主要人物和经历剧情,还思路清晰的画了个人物之间的关系网状图。

虽然小说名字说有追妻火葬场,但也只是把狗骗进来杀,抢着喂屎给读者,[陆予乐]只是渣攻和白月光爱情的工具人罢了,根本没有火葬场。

连大结局都一言难尽。

这本书里,那个倒霉蛋男二,就是[陆予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