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政策,让富人们自报家产,然后规定,他们将百分之五的财产上交国库。
百分之五的财产看似不多,但实际算起来就很可观。
如果有富人故意隐瞒自己的财产,那也好办,可以设立一项举报政策。
如果有人证据确凿的举报某人隐瞒财产,则隐瞒的财产全部没收。
举报人将得到,隐瞒财产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奖励。
这样一来,不但知情者会踊跃举报,富人们也不敢轻易隐瞒财富。
第二项政策,可以将某些项目纳入国有。
比如炼铁,如果纳入国有,则矿场也将国有化。
有多少私人矿场,为了追求利益,减少成本,存在许多安全隐患也不顾。
出了塌方事故也用钱掩盖,甚至有很多劳工死去,家属也没有得到半分赔偿。
这些家属也不是没有去闹过,但因为那些矿场主用钱买通了一些官员,令那些苦主状告无门。
如果将这些矿产,定为国有,肯定会减少很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