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9章 服务和管理

真的不是重生 宁溪南 1511 字 10个月前

有效约定就是双方的一个平衡点,大家都能遵守,都做好该做的事情,尽好自己的义务,这就自然相安无事。

但业主总要跳出约定,或者物业总感觉自己是老大,那早晚都要出事。

现实中把物业欺负的不行不行的现像不少,但把业主欺负的不要不要的现像更多。其实很简单,双方都没把约定当事儿。

其实这事儿的根子,还在于管理单位上,因为最初的物业公司就是这些管理单位搞出来的,然后当派所来用。

就好比城建部门的某些管理团队那种。

咱们很多事情,其实都坏在根子上,因为在单位部门眼里,老百姓就应该听训听管叫怎么样就怎么样。

这属于遗传病。

“枫城的物业效益怎么样?”老王感觉张彦明说偏了,他问的是业绩。

国内不管是物业还是单位,写着服务两个字,挂着服务中心牌牌的地方其实都没有服务的概念,就是收费管理的。

人只要往里面一坐,马上就会有一种高高在上当家做主的感觉,看每一个走进来的人都有种优越感。

大家想的都是多收费,多找点理由收费,你就麻溜的来交费,让交多少交多少,什么也别问,什么也别说。

还要少做事,最好是不做事,你有事没事都不要来添麻烦,自己解决。

我什么事也不做那是正常的,做错事也是正常的,你必须得看不见。来找就是不懂事儿,就是刁民,马上翻脸。

关键是所有人都习以为常,并不会感觉有什么不对。包括实际上的管理者。

张彦明摇了摇头:“我们的物业属于地产的售后单位,主要是提供服务,营收上首先要保证物业的运转,在这个基础上会有上浮。

我们不是管理公司,我们是物业服务公司。我们没有资格管谁,更没有权力去管谁。”

“那你们怎么维持小区内的环境和秩序?”

“依法,按照合同执行就行了。服务并不是不管,这个管也不是管理,谁也不比谁高级。不追求盈利不是不盈利,而是事情得有个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