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站在证人席上,看都不看他,面向法官发言。
“林志鸿是我多年同事,我曾亲眼见到林晓找他要生活费,当时林志鸿不愿给,林晓还写了欠条。”
林志鸿都要疯了,“老李,你出卖我!”
老李看都不看他,说完了证词便离开了。
林志鸿看着被关上的法庭的大门,只觉得浑身发冷。而电光石火之间,他突然道:“法官大人,我还有证据。”
说着他从兜里摸索了半天,摸到了一张纸。
“这是林晓给我写的字据,白纸黑字证明她同意以后归还抚养费。”既然以后要归还,他现在选择不给不也很正常嘛?
话音未落,就见法庭上的人都像看傻子一样地看着他。
这不是正好证明他们父女关系不好、而且林志鸿没有尽到抚养林晓的责任了吗?”
如果父女关系好,孩子干嘛还立这样的字据?
法官也觉得林志鸿太过不着调,他看向林晓的目光中隐隐有了同情。
如果说一开始他还觉得林晓不顾孝道,现在的想法可以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么一个枉顾责任、色厉内荏、不着调的父亲,让身为子女的林晓如何孝顺?
“好,现在法庭开始宣判,”
“林志鸿,身为父亲枉顾职责,不仅纵容妻子对林晓进行精神和身体的双重虐待,甚至拒绝支付抚养费。鉴于此,本庭在此宣判:林志鸿与林晓断绝父女关系,并一次性支付后者生活费至18岁,共计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