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道集数的那一瞬间, 什么适合情景剧,什么不是大女主的风格,什么题材不适合的问题, 统统都被胡珊妮抛之脑后。
众所周知,编剧是按集数拿钱的。
按照创梦帮她和及时雨签的编剧合约, 这部剧的主笔必须是胡珊妮自己, 只有胡珊妮三次修改都达不到影视方的要求后, 影视方才能自己去找别的编剧或者编剧团队一起参与改编。
及时雨给她的委托编剧报酬是按行内公道价来的, 但具体能支付多少,要看最后定档的集数算。
胡珊妮的书是按情景喜剧的风格写的,小体量小场景,她自己估摸着撑死写个三十集就不错了,再怎么灌水拖时长三十六集撑死。
可红河的人说什么?
要做四十五集, 要做四十五集, 就等于她能拿到四十五集的钱, 四舍五入下来, 就算扣掉税费和给创梦的代理费,这笔编剧费也是她这本书版权的两倍了!
“呵呵, 集数是不是多了点?”
制片人大概和不少原著作者打过交道,想当然的以为这个一脸严肃的女作者是担心这个,“要是有难度的话, 四十二集也不是……”
“不!四十五集刚刚好!一点难度都没有!”
胡珊妮斩钉截铁地答复, “集数一点都不多!我能做到!”
让情景喜剧见鬼去吧!
穷了这么多年,对方只要给她四十五集的钱,别说写大女主逆袭剧,就算让她写艳/情/剧,什么和剧组男明星不可不说的一二三四五件事, 她都能写!
于是,一场原本该不欢而散的剧本会,最终变成胡珊妮打了鸡血一样浑身是劲的回去了。
回到家的胡珊妮,开始绞尽脑汁的思考,该怎么才能把自己这个松散的架构改编成能成为四十五集的庞大格局。
虽然有“钱”作为最重要的动力驱动,但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