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自己青梅竹马的邻居哥哥没有什么三观不正,但是穿到人家女朋友身上处心积虑破坏别人的感情就很三观不正。”
胡珊妮顶着一屋子同事“你头真铁”的眼神,硬着头皮表达着自己的看法,“感情这种事,其实没什么对错,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白富美女朋友确实渣了点,但她没有结婚,恋爱是自由的。但这个女主角附身白富美后,吃人家的用人家的,不想着怎么回到自己身体里,反倒一心破坏别人的感情,我觉得不是因为正义感和本心,只是因为她暗恋自己的邻居哥哥。这种破坏有巧取豪夺之嫌。”
艾丽听完以后,不怒反笑,带着点调侃的意思问:“可这本书的卖点就是‘替身’。按照你的说法,还不能‘交换身体’了?交换了就是巧取豪夺?”
胡珊妮听不懂这种调侃里的危险,一推架在鼻子上的黑框眼镜,一板一眼地点头:“是的。如果真的要穿,我觉得去掉女主角暗恋‘邻居哥哥’这个人设点比较好,没有这个私心,会避免道德陷阱。”
小说里,女主角是在晚上对着流星许愿,希望自己能成为邻居哥哥的女朋友那样“又美丽又有气质”的女人,然后第二天一早醒来就成了他的女朋友。
至于她自己?
莫名其妙就成了植物人。
“而且,她穿去了白富美女朋友的身体里就不想回自己身体了,这样显得这个女主角很浅薄又很自私,我觉得,这方面也该改……”
“不行,作者不同意。”
艾丽已经不耐烦听胡珊妮洋洋洒洒的长篇大论,直接拿原著作者去堵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