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豫!?” 叫做大福的拔高了音调,说了一半,又急忙压下了声音。
端豫觉着自己的头被一双极凉的手捧住,左摇右摆挪动着端详。“还真是端豫!”
“你怎么在这?!” 二人异口同声。
“你能不能先让我看看你…这里黑咕隆咚的…” 端豫抱怨道。
“对对…忘了你看不见…等我一会儿。”
端豫感受着大福的动静,有事窸窸窣窣的一阵声音,一团光亮自远而近升腾起来。
扎着暗红色冲天辫,身着不甚整洁的黑色皮衣的男孩,手里托着一团极小的火焰,向端豫走来。另一只手里握着两只油汪汪的鸡腿,咧嘴一笑,露出几颗尖尖的豁牙。“你吃么?”
大福是端豫在五荒东奔西跑玩耍时,认识的好朋友。他的真身是一只蝙蝠,出自北荒飞鼠族。
飞鼠族与其他族类不同,自出生到满五百岁的幼崽,皆会被扔出族外,各自历练长本事。待自觉自己有了几分本领,便可回族中,以灵力比拼竞选族长之位。
二人于一百年前认识,那时的端豫,还是条鳞片畸角都未长全的幼龙。大福也是没好到哪去,翼手还未发育完全,飞得歪歪斜斜,比鸟也好不到哪去。
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里,端豫都以为大福是鸟仙,大福以为端豫是蛇精。二人调皮,一起闯过黑熊洞,豹子窝,也在十安的酒窖里嘴馋醉得几天几夜都没醒过来。
不过是最近这二三十年,端豫成日里忙着找爹爹,大福也要四处拜师学艺长本事,二人才有一阵子没见。
咕噜噜…原本端豫还未觉得饿,看见大福手里冒着油光的鸡腿,才想起来自己在十安也不过吃了一口,便被掳到了这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