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10:00,事务所。
三万元意向金仍停在账户里。
陆观把银行回执保存进证据目录,在账务系统里标成“权属待核,不得使用”。
林雪看着那一行备注。
“你昨晚查了几次余额?”
“两次。”
“我看见的是四次。”
“另外两次在核对付款附言。”
“附言每次都会变?”
“防止银行页面缓存错误。”
“闻名级侦探对三万元的观察很严谨。”
陆观把电脑转向她。
“大师级社长昨晚做了三套预算。”
屏幕旁边放着一张草稿,分别写着添置档案柜、更新现场设备和更换事务所沙发。
林雪伸手把草稿翻过去。
“预算不等于动用。”
“第三项为什么最贵?”
“旧沙发影响工作效率。”
“主要影响你睡觉。”
“社长休息属于经营需要。”
两人都没有碰那笔钱。
10:15,自称澄川文旅项目联系人的账号发来催问。
【贵所是否接受委托?内部测试数据授权将在中午开放,超时项目顺延给其他机构。】
陆观回复。
【请提供委托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立项编号、现行授权文号、付款主体说明及数据权限边界。核验完成前,我方不接收内部数据。】
对面很快传来一个压缩包。
文件名是《澄川文旅风险项目内部资料第一批》,大小一百八十七兆。另附一句:全部证明均在压缩包内,密码将在确认合同后发送。
林雪把鼠标移开。
“不下载。”
“邮件服务器已经隔离附件。”
“对方会说证明已经给了,是我们没看。”
“授权证明不该和待调查的内部数据混在一个不可审查的压缩包里。”
陆观再次要求分开发送主体证明与授权文件,并明确拒收任何真实用户信息、票务明细和未脱敏日志。
联系人回复了一张盖章授权函。
授权内容允许林雪事务所“进入澄川文旅所属展馆全部业务系统,开展必要测试并复制相关数据”。
陆观看到“全部”两个字,把这一行圈了出来。
“具体到哪些系统、哪些数据?”
文件里没有写。
林雪把合同打印出来。
“先看形式问题。”
授权函的抬头、公司全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均能与公开登记对应。公章图片清晰,落款人写着风险控制部负责人周启明。办公地址也确实属于澄川文旅名下的一栋写字楼。
陆观查公开官网,没有找到周启明,也没有“风险控制部”的现行介绍。
“可能是非公开部门。”林雪说。
“也可能刚调整。”
“所以不凭搜索结果否定。”
她在授权函旁列出四项。
主体是否真实。
项目是否存在。
付款方是否有代付关系。
数据权限由谁批准。
“合同呢?”陆观问。
“报价和责任条款没问题。真正的问题是签合同的人有没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