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肖是一副标准的商人模样,具体说来就是早期打天下的那个阶段。
香城曾有位著名的成功企业家,曾经说过,“没钱时用面子换钱,有钱时用钱换面子。”
话说的好听,真正能理解,又能切实做到的还真的是少数。
尤其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有时候要他们放下面子,那可真是比杀死他们都要难些。
肖飞对信云集团毫无好感,恨屋及乌,也连带着对这个人,失去了耐心。
况且他对这种凡事都要精打细算,一切利字当头的角色,也没啥太多好感。
两家并无关系,甚至闹的挺僵硬,王腾云采取了不地道的方式,收购了他朋友的产业。
虽然这对他们本身来说,自然毫发无损,但是这种敲山震虎的举动,自然也引起了他的百般不舒服。???c0
肖飞还是喜欢那种,有话有事,说在当面。
说掰了就刀对刀,枪对枪,生死各凭本事的干一场!
也比那些个在背后使阴招强的多!
凡此种种,难免让他不快,在事情处理清楚前,和对方保持着距离,还是挺有必要。
“肖总,我这次来就是为了要和您解释下,这件事其实是个误会,我们王总已经解释清楚,都怪市场部的失误,导致了这件事发生!”
“这是收购合同,您看看是否有问题,如果没问题的话,我就当面销毁了。”
他将合同给放在了桌面上。
简单的看了看,这的确是关乎于收购酒吧的协议书。
似乎是因为太过的仓促,一般至少要有十多页的合同,明确规定各种细则,但在这份合同上,仅仅只是有着寥寥的几个字。
按手印,签字,成交。
或许是因为,法治社会一切讲究法律,况且社会上存在律师这个职业,当然不能空置。
法律的条文的概念,制定的越精细,数量越多,这对他们越有利。
反正你也看不清楚,一旦打官司,你不用律师,就等待失败吧!
你有理都说不清!
类似这种好像是上个世纪,地主和佃农随便签订一纸合约,彼此签字画押后,即可生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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