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电影改编的形式

“好的,李导,我最近肯定会控制的。”王小慧顿时有了笑容,并且还信誓旦旦的保证,一定会保持身材的。

几人来到包间内,李华坐在对门的座位上,左侧是钟卫华,右侧则是张金华了,钟卫华也朝这个老熟人打了声招呼。

随后,关上门,李华开口询问道:“怎么样?在首都见到谢导了吧?你们谈的怎么样?”

“还算是比较融洽,也多谢了李导的推荐,我们已经在谈改编剧本和后续的细节了,应该是没什么大问题的。”

李华倒是有些不解,因为他以为钟卫华并不参与电影剧本的改编呢,因为这种事情一般都是有专门的电影编剧来完成的,大部分原创的小说作者都是不参与的。

其实有几种合作的方式,都是现在导演们常用的。

第一种就是导演购买改编权,作者不参与创作,这种情况下,作者只能获得版权转让费,不参与具体的创作,导演可以按照自己的艺术理念进行改编和加工,就算是最终修改的结果与原创作者的理念不符,作者也没办法干涉。

像是这两年大火的小说《灵与肉》改编成了《牧马人》,就是属于这种类型的合作,并且就要在今年5月1日上映了。

第二种则是作者参与剧本的改编,今年的北京电影厂,把老舍的《骆驼祥子》搬上了荧幕,就是属于这一类。虽然这时候原作者老舍已经去世了,但是在之前的洽谈中,他就已经不同程度的参与过相应的改编工作了。

这种情况下,通常导演会更加尊重原创作者的意见,能够使改编更加尊重原着,算得上是双方兼顾,只不过还是导演的话语权更加高一些。

第三种则是属于原着作者和导演共同创作,这种情况,就属于原着作者主导剧本了,导演会尊重原创作者的意见,按照作者的意愿修改稿子,并且在故事的构思,情节的改动和选择角色方面,都会充分尊重作者的意见,能够让电影保留原着的特色,但是又能发挥出电影艺术的表现力,算得上是深度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