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玩笑归玩笑,正常人还是有原则和底线的。
这时候就体现出清闲的单位的好处来了,这段时间里,他除了每天写稿子,就是练钢笔字。
写稿写累了,就练练字。
可惜的是,这年代只能手写,码字速度始终提不上来。
如果是电脑码字,就凭他前世练出的手速,日万也是轻轻松松,高低得让这些编辑们感受一下来自信息时代的碾压。
现在每天纯手写,能写个五六千字已经了不得了,更何况他还要兼顾美观,这让原本就速度不快的他更是雪上加霜。
莫约一周的时间,他已经投出六七篇稿子了,大部分还是往一些小的杂志社投稿,虽然小杂志社的稿费标准比较低,但是同样的,要求也低。
这种量产型的投稿,他可不保证质量,就算是被拒稿也没关系,换张信封塞进去,再投其他家就是了。
不过他可没傻乎乎的继续用“青禾”的笔名,这种质量参差不齐的稿件,还是得换个笔名才保险。
他可不想等以后出名了,被人挖出黑历史。
“咦,怎么青禾以前还写过这种文章?”
“啊?这篇文也是青禾写的?”
真到那个时候,估计会尴尬的当场用脚趾抠出三室一厅。
就连鲁迅,有记载或被人挖出来的都有180多个笔名,只要是有损形象的笔名,打死也不能承认。
养笔名,其实对于作者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
一周后。
“老陈,你看小旭这几天,天天一回家就把自己关在房里,你也不知道问问。”
王元熙有些担忧。
虽说女生文静些也没什么不好,但是基本的社交可不能丢。
“没事,现在街面上这么乱,我看在家也挺好的嘛。”
陈江听见后,放下报纸,抬起头来。
“你什么都无所谓,你也不管管,胖婶都打听了好几次了,你上次说问问女儿的意见,到现在也没个反应。”
王元熙有些不满。
“行行行,你别急,这事不得有个过程嘛。”
陈江无奈的露出一丝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