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都没读完,他便死活不愿意再踏入学校半步,任父母如何苦口婆心地劝说,甚至是严厉斥责,都无法改变他的心意。
彼时,母亲身体孱弱,常年被病痛折磨,大部分精力都放在调养身体上;
父亲为了支撑起整个家庭,常年在外从事建筑工作,风里来雨里去,辛苦奔波,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去管教孩子。
在缺乏父母有效监管和引导的成长环境里,李某林像一棵无人照料的野草,肆意生长。
随着年龄的增长,李某林愈发叛逆,开始频繁和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不良少年混在一起。
那些不良少年身上的放纵和不羁,对涉世未深的李某林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他盲目地追随他们,一步步走上了歪路。
为了有钱和这些所谓的“朋友”一起吃喝玩乐,享受那种纸醉金迷的虚幻快乐,李某林学会了翻墙盗窃,染上了小偷小摸的恶习。
一开始,他只是偷拿邻居家一些不值钱的小物件,后来胆子越来越大,偷窃的物品价值也越来越高。
父亲发现李某林的劣迹后,怒不可遏,痛心疾首之下,曾狠狠地揍过他几次,每次揍完,看着儿子痛哭流涕、信誓旦旦地保证不再干坏事,父亲心中的怒火才会稍稍平息,选择再相信他一次。
可李某林根本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每次都只是为了敷衍父亲,口头上答应得好好的,转头就把承诺抛到了九霄云外。
他不仅偷家里的钱,满足自己日益膨胀的私欲,还将家里的东西偷出去变卖,从一些日常用品到稍微贵重一点的电器,只要能换钱,他都毫不犹豫地拿去卖。
甚至有一次,他的行为令人发指到将家里的宅基证和户口本偷走,抵押给别人换了3000块钱,只为了供自己肆意挥霍,尽情享受那短暂的“潇洒”时光。
三年前,李某林的罪行终于达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他因为参与聚众盗窃,触犯了法律,被依法判处入狱两年。
在狱中,李某林的父母满心期待着他能在高墙之内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然而,出狱仅仅一年,李某林就再次手痒,难耐心中那罪恶的欲望,重操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