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市长拍了拍手掌,几名巡逻队员顺着笔直的路走过格雷斯身边。
他们像斗志昂扬的鸡仔,对着法官念了一段《圣经》。
随后说:“法官阁下,我们以上帝之名起誓,昨夜亲眼目睹格雷斯小姐前去探望受刑女巫!”
旁听席上发出小小的惊叹,有几个男人甚至兴奋地鼓掌。
“不,法官大人——”格雷斯的母亲攥紧胸口想为女儿分辩,却被名为“丈夫”的男人生生拽回椅子上。
格雷斯瞪大懵懂的眼睛,他们在说昨晚在十字架上的可怜女人?
法官象征性地捶了一下法槌,底座上,一个金色的“法”字与十字架重叠在一起,这是法庭的标志。
他庄重地开口:“格雷斯小姐,请问这几位巡逻队员说的是否属实?”
格雷斯不明白,仅仅是去看了一个女人,为什么会上“军事”法庭?
正在思考的她吓了一跳,抬起头望着法官审视的目光:“我......我没有去看女巫......”
她的声音弱下去,她不认为那个女人是女巫,但她的确去看了那个女人。
“喔——”
旁听席发出一阵嘲讽的笑。
法槌再次敲响:“格雷斯小姐,再问你一遍,昨夜是否罔顾教义,偷偷探望女巫?”
“我没有探望女巫,法官大人。”格雷斯的语气镇定下来。
市长不乐意了,他打断她们的对峙:“格雷斯小姐,我的部下昨夜亲自见到你去了刑场,有人证,为何还要狡辩?!”
格雷斯没有说话。
市长望了眼法官,法官开口:“格雷斯小姐,请问昨夜七点后你是否在家?”
格雷斯摇头:“我不在家。”
“喔——”旁听席再次哄闹。
格雷斯停顿了一下说:“我在工作室。”
市长愣住:“什么工作室?”
格雷斯望着法官说:“我在为皇家做‘反战宣传海报’,这是国王陛下和主教对我的信任和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