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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明珠嗤嗤地笑:“明日给相公看了,不就知道了?”

……

高家在京城定居下来,还要帮高耀祖疏通请客,到处都要用钱。叶明珠用起自己的嫁妆毫不吝啬,全力支持。

魏氏看在眼里,觉得果真如老神仙所说,这儿媳妇儿是家里的福星。还在和叶明珠议亲的时候,魏氏得病,就是叶家出的钱;后来高耀祖读书访友进京赶考所有支出,都是叶家所出。仔细想想,好像一直都是叶明珠在贴钱。虽然说,叶明珠嫁到高家,就该为高家打算,但魏氏还是有些心虚。她想,她要待叶明珠更好一些。

高耀祖的补缺下来了,是在京城,多亏了他的恩师梅翰林。高耀祖算是在京城扎了根。

梅翰林听说高耀祖的妻子是个商户女,有些替他不值。但当他听说叶氏是在高耀祖一贫如洗的情况下嫁给他时,点了点头,说道:“那倒不错。”少许,他又叮嘱高耀祖:“古人云,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你可要好好善待叶氏。”

高耀祖点头称是。

如今叶明珠的字渐渐有了风骨,绣花也似模似样了。她人聪慧,又肯下功夫学,一心想变得更好。

以高耀祖挑剔的眼光看来,妻子虽不能完全令他满意,但大致上也不错了,比那些虽为闺秀,却将才情与容貌传得人尽皆知的女子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