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基本条款
第一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龙门客栈掌柜一职,其职责和要求均按龙门客栈制度规定进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劳动义务。甲方若因经营需要调整或变更乙方工作之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二条乙方每日固定工作工时为:从卯时至酉时,巳时和申时为间休时间,每日工作时间为五个时辰,每隔五天可以享受一天的休息时间,凡遇重大节日如花神祭、新春等,可享受一天休息时间。如在工作规定时间内从事与其本职无关事情,则按第二章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第三条甲方应于每月初五支付乙方上月劳动所得的报酬,每月的劳动报酬为白银二十两。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食宿。
第四条乙方不得擅自解约,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必须绝对听从甲方一切安排,如有违反,应赔付甲方白银一千两。若乙方劳动成果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并解除本合同,并无需向乙赔付任何违约金。
第二章特殊禁律
本章所有禁律为本合同之核心条款,凡违反以下任何一条,皆以扣除白银一两作为处罚,严重情况甲方将严格执行终止及解除合同条款,并由乙方赔付甲方黄金一千两。(本行字体洛宝写的又黑又大。)
第一条严禁乙方向甲方及其家人探听其个人隐私。
第二条乙方在龙门客栈内活动范围仅限一楼大堂,二楼客房及厨房,严禁擅自闯入后院甲方及其家人私人场所。
第三条严禁乙方以带有个人意愿的视线在甲方及其家人身上逗留超过三分之一柱香的时间。
第四条严禁乙方对甲方及其家人有任何肢体上接触行为。
第五条严禁乙方与龙门客栈内其他男性被雇佣人私自讨论甲方及其家人面貌、个性、身材等等涉及人身权益的一切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