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需要。”可是出乎厉睿意料之外,厉逍没有之前那种非要战胜裴清不可的锐气,反而发自内心崇拜,眼神晶亮,“他的确是唱功过硬,歌坛神话。我,比不上他。”
厉逍不知道要怎么才能令裴清对自己刮目相看。
他日日夜夜的写歌,日日夜夜的作曲,夜幕降临,繁星满天,他就盯着手机上裴清的那两个字,弹着电吉他,唱他对他的仰慕,唱他对他的倾倒,唱他对他的崇拜,唱他对他的狂热。
刚进入娱乐圈的时候,他希望他就是这个唱片界的第一,所有歌迷粉丝爱他敬他为他疯狂,可是到现在,他竟只希望自己的歌能够被裴清一个人听到就好。这个世上,其他所有人加起来都没有他的一个眼神来得重要。
虚荣,名利,不可一世的光鲜。
他现在通通都不要,只要那个清冷疏离的人,眉眼冷漠的人,回过头认真看他一次,回过头,听他唱一首歌。
厉逍一直认为,他生命里只有两件事最重要,一个是自由,一个是音乐。
而在这音乐的国度里,裴清成了他的一切。
他终于拨通裴清的电话。
那道又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冷淡说了一声:“喂?”
厉逍浑身的血液都在奔流,又紧张又期待,他就像是豁出一切的骑士,只想等着他的君主赞美。就在裴清没有耐心准备挂断电话的时候,一段重金属风格的电吉他solo从手机另外一端响起。这一段solo,厉逍投入了整个身心,全心全意,如果说《天神降临》里裴清圣洁清冷的嗓音足以分海坠星,那么此刻,恢弘激昂的音乐足以劈天开地,日升月沉,厉逍开始唱,他不知道此刻裴清是否有听,但是他只想把心中的火热,心中的炽热唱出来,没有电子音合成,没有技术处理,就是一个少年心中迸发最激烈感情的歌,就是一个少年为其深深倾倒的曲,酣畅淋漓,浓烈鲜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