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原本并不想妥协,与其答应了日后被弄成个活不活死不死的活死人,还不如就这样饿死算了。
人总是要死的不是吗?
可这天晚上,他突然梦见了自己早夭的妹妹了。然后就睡不着了,开始回忆过去的事儿了。
他想到了自己十六岁,家里父母去世,哥哥还有几个孩子,养不起他们弟妹两人,就一个人给了他们一斤麦子,让他们自谋生路了。
他带着七岁大的妹妹,给人家扛过大包,卖过报纸,做过门童,当过保镖,妹妹则帮着别人洗衣服做饭,还当过小丫头,艰难度日。
他那时候就想,自己一定要有钱。
二十岁那年,妹妹得了痢疾,他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也没能留下妹妹的性命,他至今都能记得那个明明已经十一岁了,可却瘦的跟七八岁孩子一样大的妹妹,临死前问他,“哥,我下辈子能不能投个好人家啊,我不想洗衣服了,我的手都烂了。”
他埋了妹妹发誓,一定要挣钱。
自此他什么都干过,能吃的苦都吃了,被骗过,被欺负过,终于有了钱,他总是想起了没过过好日子的妹妹,于是把公司的名字叫做诺,那是他妹妹的名字。而且,他还对孩子们都宽容,总觉得,有钱了,就过好日子吧,不要像妹妹一样,一辈子都没过过好日子。
可他没想到,等他老伴去世了,他必须抽出精神来看看家里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四子两女都养的不合适来了。
四个儿子里老大憨厚,老二精过了头,老三老四一心学术,至于女儿,原本顾依琳还能培养,可她就是看上了个带着孩子的鳏夫,家里人多少人口舌都费过了,甚至为了吓她,还说出了断绝关系,不给财产的话,结果愣是毫不犹豫的离开了,父女俩都不是能低头的性子,至今也就是面上情而已,至于另一个女儿,不提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