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记住,人和人的交往最重要的就是学会遗忘,”他把粗糙的五根手指插进我的头发里,摁住我的后脑勺,随后他将那张阴森森的脸逼近了我,“我不知道那个戒指,你也给我忘掉。听见了么?很好,现在我们是朋友了。”
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来一袋白粉,想把这个东西塞给我,或者说,想用这袋白粉把我打发走。
“看来你知道戒指的下落。”我确定了这一点,街边的小混混可能不认识彭格列戒指,但这种小头目不可能不知道。
挑明了态度,这个人已经懒得再应付我。他的动作顿了顿,然后用一种容易令人产生不适的目光上下审视着我的脸庞和身体,瞳孔里面倒映出了我的身影——或许是我少见的亚裔长相引起了他的兴趣,他咽下了一口唾沫,紧紧地贴了上来。
他抬起另一只手,拉开了我的衣领,试图把那袋白粉塞进我的胸口。
但他的动作停了下来。
我抓住了他的腕骨。
“先生,趁你现在还能说得出话,”我耐心地开口说,“请你告诉我戒指在哪里。”
……
十分钟后,原本完好无损的屋子里多出来了密密麻麻的、冒着硝烟的弹孔,这些窟窿似的弹孔让整间屋子看上去就像被捅穿了的马蜂窝。屋子里面除了硝烟的味道,还有浓郁的血腥味,地板上铺上了一层浅浅的血泊,好几个人躺在血泊里——出血量很大,但不致命,他们只是暂时昏了过去。我没工夫处理这么多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