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脚疼的厉害吗?不要紧,我走快些,您再忍一忍。”
我没留心他说什麽,因为我忽然想起来,汝默以前和我说过的,古老的东方有一种,似乎可以解释这种情况的说法。
叫做,借尸还魂。
其实我们这里也有这种情况,人们通常称为,是恶魔占据了人的身体。
可不是麽,我大小也算是个妖魔,现在明显是占了一具不属於自己的躯壳。
想通了这一点,我心里就没那麽慌了。应该我原来的身体在穿越时空门的时候遇到了什麽意外,我的意识与身体分开了。
汝默不是也有这种情况麽?被天使军团还有那些圣骑士们圣光明法师们追杀的时候,就将自己的意识与身体分了开来,身体藏了起来,意识则在人间轮转著。
唔,应该是这种情形了,不然没办法解释现在这情况。
我现在进入了一个小孩子的身体,被这个黑发大个子称之为少爷。
不过,这孩子原来的灵魂呢?
我原来的身体,又在哪里?
还有,汝默呢,他现在怎麽样了?
脚疼一阵,好象有些麻木了,我趴在那个大个子的肩膀上直想苦笑。
就在刹那之前,我们还紧紧握著彼此的手,说著要同生共死,永不离分的誓言。可是一转眼,我就只剩下了自己。
这世上最最不牢靠的东西,恐怕就是誓言了。
我当然相信汝默对我的爱,我也明白我们互许诺言时,心里将对方看得比自己还要重要。
但是命运就是这样残酷又奇妙的东西,它总是将人摆布的哭笑不得。
我在那个大个子的背上,仔细打量著我们沿途经过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