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群主林夏发出的第一条信息,也是一个通知。

鉴于公司近期有关“公章公器私用”的流言,公司决议成立法务部门,除财务章和发票章仍由财务部门管理之外,公章、法人章、合同章以及项目章均交由法务部门专人专柜保管。财务章、发票章则增加监督员一名。

本通知从即日起生效。

群里的第二条消息,是林夏的特别助理在群里发的一张照片。

一个本应该在林三爷手里,过两天成为自己囊中之物的公章的照片。

林经理特助张晓月:已收到林总送来的公章。

林夏:各部门收到通知请回复。

销售部总监唐总:已收到通知。

物流中心总监回复:已收到通知。

销售一部经理回复:已收到通知。

财务总监回复:已收到通知。

……

总经办郑有良回复:已收到通知。法人章已送达。

林经理特助张晓月回复:已收到总经办送来的法人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