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有意思。”
“是吗?为什么有意思?”
“为什么不是?”
兰迪被他这无厘头的反问,弄得答不上来。他没细想过名字由来,左兆霖替他这样取了,他便这样应承下来,伪装成左家的一份子。
辛戎又问:“知道‘寻’字怎么写吗?”
兰迪搁下筷子,将碗盏往外推开了点,在桌上开始笨拙地笔画。辛戎见状,觉得好笑。够过身子来,大胆抓住他手,展开他掌心,“呐,你写错了,应该这样写。”辛戎边说,边认真用指尖写着横竖撇捺。
兰迪皮肤痒起来,心也跟着一块痒。
他低头,微怔地盯着灯光,落在辛戎的褐色头发上,晕出一点金黄,很清素,稍微动一下,转瞬即逝。
奇妙的是,这瞬间,又成休止,替他俩隔绝人声鼎沸的外界。
辛戎终于写完,抬头对上兰迪失神的眼睛,“怎么样,会了吗?”
兰迪猛然一惊,辛戎的指尖已经离开了,只有他的掌心依然向上,像把自己剖白一样摊着。他装作若无其事抽回手,“会了。”
辛戎提起嘴角,满足一笑。
一顿饭,于辛戎而言,吃得还算融洽,可兰迪却有些心神不宁,直到结束,他都觉得被辛戎碰到的掌心,在瘙痒,在发热。这样不对劲极了。
出了餐厅,从哈德逊河上吹来的风,冻得人直打哆嗦。二月的纽约,还是绝对冬天,晚间,更是寒意浓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