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用分神去单独操作剑影,只需让其与手中的霜斩一起运动就好。剑影的威力虽小,但面对这些魔宫玫瑰,剑刃和剑影造成的效果都是一刀两段,这也使得交织的剑网更加密不透风,连一片叶子都飞不进去。
魔宫玫瑰群的袭击来的快,所以结束的也快,不到十息的功夫,兰斯洛的头顶就变得干干净净了。以他为中心,花朵的碎片在十尺外的地上铺了满满一圈,而这些吸血植物流出来的汁液竟然是暗红色的,如同拍死蚊子后粘在手上的污血,看起来既诡异,又恶心。
“好了,结束了。”兰斯洛拍了拍小伊莎的肩膀,后者的脸色还有些发白,毕竟不是人人都能在如同雨点般密集的箭雨前做到不动声色的。
实际上,就连兰斯洛也做不到,至少在他十多年前刚刚踏上战场时还做不到。
那是一场发生在野外的遭遇战,成立不久的起义军第一次对上了法里斯帝国的正规军。和之前地方贵族们一触即溃的征召兵比起来,皇帝的常备军展现出了极高的战术素养,即使面对骑兵们的正面冲锋,他们的弓箭手也能毫无畏惧的站在原地,将箭雨一波又一波的抛向来袭的敌人。
若不是他身上那套家传的盔甲,兰斯洛早就被扎成一只刺猬了。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负担的起昂贵的全身甲,冲锋的大部分人都在与敌人接触之前就倒下了。幸运的是,最终兰斯洛和数十名骑士冲到了敌人的步兵之中,并且制造了足够的混乱,否则最终起义的烈火恐怕要在还是一个小火星的时候就熄灭了。
那也是兰斯洛第一次真正的认识战争,明白在战场上比勇气更重要的是纪律。尽管在那之后他经历了无数场战斗,从向敌人挥剑时会犹豫的菜鸟变成了见惯了生死的老兵,但这场战斗在他心里永远都有特别的一席之地。
尽管已经见过了许多次,众人还是对兰斯洛那种出神入化的剑术惊叹不已,更别说才刚刚和他们认识没多久的精灵王子了。阿克席安用一种充满敬畏的眼神看着走来的人类骑士,口中感叹道:
“我永远没法像你那么迅速的挥剑,除非手中只握了一把比一个苹果重不了多少的精灵匕首。说真的,你究竟是如何做到的?那绿色的剑光又是怎么回事?”
“我是穿过一扇非常特别的传送门来到深渊的,在那个过程中可能暴露在了多元宇宙的原生魔法之下。”兰斯洛陈述了一个事实,暗示那就是问题的答案,虽然实际上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