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匿在人群中齐耳短发的女孩,眼尖的指着血尸肿胀的手指,“你们看他手上戒指有刻字。”
这时,一名待着鸭舌帽的年轻男子轻轻瞥了眼短发女孩,不急不缓地劝告。
“你们这样太不礼貌了,还是先把人送医院吧,别随便翻了。”
正翻得起劲的某个满脸横肉的刀疤男倏地扭头,“谁说送医院的?站出来!如果这团烂肉就是陈岁安怎么办,宁可杀错不可放过!你们和家人们所遭受的苦难都忘了?!我看你们就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说这句话的是不是没有经历过erv的半死不活??站出来!你是不是陈岁安走狗?!”
人群中瞬间没人说话了,静了一秒后更多人七嘴八舌。
“对对对,快看看他戒指上刻了什么字。”
“对!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他这样又不是我们造成的,就算死了也跟我们没关系!”
“你们看快他在说话,他想说什么,他嘴唇动了!”
几个靠得近俯身去听。
“他好像在说对不起。”路人秉着呼吸贴近血尸不完整的嘴唇,几秒后抬起头来望着大家,“他说救救我。”
“救你妈呢,别想躲过检查!”
刀疤男重新蹲下去,粗鲁撸下血尸指根戒指,顺便刮走了几缕殷红血肉,那枚红痣始终没有因为肿胀消失,而是好好生长在指根。
“你们都让开些别挡光。”
人群稍微退散一点。
刀疤男仰着头将戒指举到光线最好的方向,浑浊的眼珠子收缩了下,接着眨了下眼皮,迟缓地转回来看看地上躺着的血尸,再看看戒指,以此往复五六次,最后指着戒指,又指着血尸,脖子血筋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