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梅又跑了一趟公社。
正值周末,不是正经的上班日子,除了几个值班的,公社没什么人。郑梅着重看了看门口的宣传栏,上面贴的纸她一张一张地看过,还是没有有用的信息。
没办法,她只好去敲桥公社书记家的门。
公社书记叫黄龙,算是郑梅的老领导,对她印象不错。黄龙年轻的时候是跟着一起奋斗过的,真心实意地想要为人民办点实事,因此对于郑梅这种有干劲,有能力的干部很喜欢。只是这十年见过太多荒唐事,加上快要退休了,精力不济,因此渐渐有些不管事,一切按照成例来,不出挑、不犯错,踏踏实实的。
有这么一份渊源在,即使郑梅没头没脑地跑过来,黄龙也没恼,反倒仔仔细细听她说了一遍来意。
“这种支持么,我们公社好像没有收到明文通知。”
黄书记抱着一个大茶杯,坐在靠近窗户的躺椅上,悠悠地说。
郑梅赔着笑,说:“这种事情原来不应该冒昧过来打扰,只是我家的几个女儿,黄书记也知道。都在读书,而且二妹又是复读,之后考上了大学也少不了用钱的时候。还请老领导费心想想,是不是有什么说法?”
黄书记想了又想,说:“小郑啊,也就是你,别人我都不搭理的。我前两天听收音机,好像听到了一些,不知道有没有用,好像是‘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决定’。”
“好像说的是,只要是符合经济原则,有部分可以在农村加工的产品,可以由社队企业来加工。”
郑梅听了这话,眼前一亮。这意思,倘若有了社办企业的牌头,就不用担心触犯投机倒把的条例。
但摆在眼前的有两个问题,第一,这消息到底准不准确?可有明文规定?总要白纸黑字写着的,别人来找麻烦,她才能光明正大地和人对峙。
第二个问题,就是公社现在其实并没有办企业。而眼前这位老领导这两年又要退休了,对于这种新的政策也不是很热络。真要把这事情办成,少不了要跑东跑西,搭上各项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