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时下都已经知道他们二房没落,而宋玉书在秦氏眼里更是有无尽造化,早晚要平步青云的,因此那点家财跟退婚相比,秦氏更属意后者。
眼下距离江父去世已经过去了五六十日,百日完婚的期限只剩下月余时间。
若退了宋家这门亲事,到哪儿再去寻一户合适的人家呢?
总不好再降低标准,仓促间寻个更配不上自家女儿的来滥竽充数,那更是要害了自家女儿一辈子的。
所以许氏才那般不赞同退亲。
而江月跟她的想法则不同,钱财于她而言不过是身外物。
更别说江父辛苦半生积攒的家业早就赔付的所剩无几,连京中的田地宅子都一并贱卖出去了。
眼下唯一还能称得上家业的,大概也就是江家二老剩下的那点祖产——一间不得变卖和转让的小饭馆。
那小饭馆的地段和大小很是一般,不然当年也不会连供养一个读书人都十分吃力。
连带着后头江家大房发家之后都看不上这么一点蚊子腿似的营生,所以老太爷才给了江父继承。
但此时江月却说不出‘那点祖产不值什么银钱,自己能带着许氏过上更好的生活’这样的话。
因为连江月这对凡间银钱都无甚概念的医修都能想到这一层,许氏自然也能想到。
许氏口中的继承家业,则也不是指实际的那点东西,而是一份传承,一份‘江父虽然故去、但她和女儿仍然照着江父的遗愿那般好好生活’的念想。
若她不是换了个芯子,而是原来的江月,大概也会和许氏秉承着同样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