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没办法,只好从包里掏出了身份证。趁着交警记录的工夫,方若好凑上前去看。
交警瞥她一眼,没有阻止。
方若好瞬间将对方的名字、身份证号和籍贯地址记了下来:冯静秀,五十二岁,本城人。
交警开始询问她:“为什么撞他?”
“我发现这辆车在跟踪我,想报警又怕他们跑掉,索性先撞了再说。还有,她不是我母亲。我不认识这个人。”
交警眼中露出些许钦佩之色,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后,转头问冯静秀:“你怎么回事?”
“我认错人了。”
出租车司机顿时急了:“不是吧,大姐,我车都这样了,你来这套?”
“我真的认错了。我把她看成我女儿了。”妇人固执地说。
交警问方若好:“你有什么想法?”
“我要看她女儿的照片,是不是真的很像我。”
未等交警问,妇人已一口拒绝:“照片我没带身上。”
“我不相信你手机里没有你女儿的照片——如果你真的有女儿的话。”
“我没带手机。”
“在你包里。”
“你没有权利搜我的包。”
出租车司机在一旁不耐烦起来:“老子才不管你们到底什么恩怨呢!交警同志,是她故意撞我,她全责,对吧?你赶紧让她签字认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