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憨厚可掬,却是满腹心事,胆子大,主意又多。
“小心应付就是了。”叔叔之前跟他这样说。
所以能顺手做的事,覃志钊一般都会答应。
有时覃志钊要跟随方沛延外出办事,他学会订机票,偶尔方沛延需要单独见客户,覃志钊得帮忙泡咖啡,再候在门外。方沛延是工作狂,有时工作到深夜仍不觉累,覃志钊也一直陪着。
久而久之,覃志钊虽不是秘书,却也算个能搭个手的。
这天傍晚,距离晚餐还有半个时辰的光景,覃志钊回到方宅取方沛延的西服外套。他刚合上书房的门,听见一声悠扬的口哨声,“Richard——”很熟悉的嗓音。
覃志钊从三楼下来,顺着镂空窗往下看。
有个身影如同鸟儿一样飞扑过来,还穿着白色的校服,很快,一人一狗在草坪里打滚。
光线落在草坪上,照得四周微微发亮,少年的短发格外乌黑,他的书本散落一地,狗正在亲昵地舔舐主人的脸,清脆的笑声回荡在花园上方。
覃志钊猜,方焕应该最喜欢一天中的这个时刻。
今日楼道好像在修木地板,工人师傅围了水泄不通,地面已经重新撬开,新刷了漆,木地板还没铺上去,覃志钊赶时间,正准备跨过去,师傅拦住他,表情非常严肃:“No, No!”
“往右。”另一个伙计提醒他,还友好地指向另一边。
方宅客厅左右两处楼梯蜿蜒而上,看样子他得折回去,从另一边下楼。
“Richard,你不能上来噢。”有个声音响在楼梯口。
狗‘嘤嘤’叫了叫。
接着,是一串清脆的钥匙串声,还伴有一走一跳的脚步声,很是心情愉悦的样子。
方焕继续说:“都说你不能进来啦!喂——”说到这里,声音明显扬起来了。
脚步声急促而来,覃志钊撞了个正着,准确来说不是看见方焕,是先瞥见狗。
方焕养的并非金毛犬或是拉布拉多,从外形来看,Richard一点也不像宠物犬,先是它头型窄长,耳小眼圆,细瘦的骨架,腹部紧收,腿部肌肉修长有力,具有强大的爆发力。这种狗常见于赛狗场,富人们为赛场里宝贝儿狂欢,不惜挥洒重金。如今方焕将其收为爱犬,可惜作为狩猎之王,时速能达60几公里的灵緹,如何能豢养在家中。
果然,解开链子以后,Richard在廊道里奔跑,像寻常犬一样兴奋至极地暴走。
只是它身上肌肉线条太过流畅,每次跨越,再落地,又迅速折回时,皮毛都像在微微发亮,伴随一声又一声的‘汪’声,整个大厅都能听见狗吠声。
要说方焕怎么爱这只灵緹犬,他站在楼梯口,肩上还背着书包,刚吹了个响亮的口哨,Richard闪电一般地冲出来,直接匍匐在方焕脚步,压弯前腿,飞快摇晃尾巴,眼睛睁得圆圆的,还淘气地转动眼珠,像在思索什么小秘密。
接着,Richard跳起来,身长简直比方焕还要高出一个头,对着主人一顿舔舐。
方焕怕痒,咯咯地笑着,还说Richard口水好臭。
Richard站回到地面,不再暴走,反而一个劲儿地边走边闻。
方焕试图阻止它往前,下一秒,Richard直接消失在楼梯转角处,方焕也是这时候看到覃志钊,“你瞧见Richard了吗。”他问。
二楼有好多房间,方焕不想一间一间找。
覃志钊刚准备摇头,却从某个方向听见细碎的铃铛声。
当初方焕为了避免项圈铃铛太吵,只给Richard戴了一个小银铃,几乎听不到什么大动静,但它只要走起路来,一定会发出‘沙沙’、‘沙沙’的细微声响。
那个房间并没有锁紧,方焕朝里面探望。
门是虚掩着的,屋子里没开灯,窗户全开,薄纱在晚风中飞舞,书,是书在沙沙作响,还有什么?光线暗极了,只剩下窗柩那一点自然光,方焕眯起眼睛,晦暗处站了两个人,只看得见两双鞋子。
一双鞋是珍珠白,尖细鞋头,足弓弧度优美。另一双是黑色皮鞋,切尔西靴。
父亲不爱切尔西靴,他向来只钟爱那些柔软舒适的手工牛皮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