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让你研究,我到底喜欢你什么。”薄诗笑了,“其实我自己也不确定。”
“我那时以为是一见钟情。”
薄诗的十七岁,喜欢一个人求而不得。程宿屿的十七岁,以为自己被喜欢的人丢下。
他们反反复复地错过,又相逢。
“但实际上不是。”薄诗看向他,认真地说,“我印象里的第一次见面,现在想想,那应该是久别重逢。”
“……”
所以她的喜欢那样没有道理,又来势汹汹,像漫山遍野的灿烂花丛。
程宿屿一脚踩进她的春天。
“没有丢下你。”
薄诗朝他伸出手,言笑晏晏道:“我十七岁生日时见到你的那一刻,就又喜欢上你了。”
——她说又。
程宿屿沉默着给她戴完戒指。
然后直起身,一声不吭地吻了上来。
这个吻堵住了薄诗的喘息和惊呼。
以及一句让人心跳过速的,我愿意。
……
“也许面对遗弃,所有人的表现都是一样的,即使是一个非常有序的脑子,也无法承受自己不被爱。”
很多年前读到这句话时,程宿屿坐在在图书馆,手中这页久久没有反动。
他好像被人打了一闷棍,愣在原地,调动了大脑里的一切想要辩驳,但言语苍白,少年又很快意识到自己这样的行为很可笑,下意识的认同,已经在无声中举了白旗投降。
那时的他是这样想的。
但给薄诗带上戒指的时这一瞬间,长大了的程宿屿却突然惊觉。
原来年少时尚且稚嫩的自己,情绪失控的理由不是无法承受自己不被爱。
而是无法承受一颗橙子那样,重量沉甸甸的爱。
因为有人曾用行动,真切告诉过他这样一个不被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