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尽皆怒不可遏,管你说什么我都不听,有理那也是歪门邪道胡言乱语,华服和钟鸣鼎食一样,象征着贵族的身份地位!
子受在一片沉默之中,大步流星走到白马身侧,刚下马还没走远的鬼侯立即迎上前,趴在地上弓起脊背。
舔狗要尽舔狗的指责,虽说丢人,舔到位得了圣眷就不丢人了。
这个年代,贵族如果不乘车而是走马,必然得踩着家仆垫脚上马,这不是什么骑术精不精明的问题,而是面子与礼数问题。
如果在军中可以敷衍不在乎,但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必然得做足功夫,以前族中也有牧奴为人墩,鬼侯懂得。
子受微微摇头,越礼的事儿他可没少做,他一把拉起鬼侯,道:“堂堂七尺男儿,又为我大商侯爷,这是在做什么?”
一把扔开鬼侯之后,子受继续着自己的表演。
他将皇袍一脱,晃两下扬手卷起,扔给殷破败,露出贴身的毛衣毛裤。
形象上立时便差了几分,好在人长的帅,不管穿什么都帅,也就是特别帅和小帅的区别。
子受一手搭在马上,微微使力,便轻松上了马去。
实际上吧,他身材高大,就算穿着宽大的皇袍,上马也不是难事。
当然也不是说毛衣完全没起到作用,完全贴身又没有多余部分的毛衣,的确让乘骑方便了许多。
子受稳稳当当坐在马上,纵马疾驰他不行,上马下马轻轻松松,他居高临下道:“诸卿可是见到了?”
他走马慢巡四周,还特意往那几个贵族大爷的身边凑了凑,转悠了两三圈,才回到原地停下。
“如何?”
子受翻身下马,这姿势和他上辈子下自行车有几分相似,一样的潇洒。
重新穿回皇袍,他才缓缓道:“我大商四面皆敌,西边的西岐、西戎、羌人,哪一个不是虎狼之心?西方敌寇必要剿灭,我大商的疆域必将向西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