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悬殊的差距,最后的结果,却是他们赢了。
能赢得这样的胜利,当然值得骄傲!
无论任何人,有这样的成绩,都值得骄傲,值得在喝酒之后向别人炫耀,甚至于值得让自己的子孙后代流传下去,世代铭记祖先的英勇。
村民们的战斗,到这里差不多就结束了。
但潘龙的战斗还没有。
杂兵们的溃败,只是给他争取到了宝贵的喘息之机,以及将那些狂信徒骑士们分割消灭的空间。
这是只有一次的宝贵机会,当然不能错过。
剑光一闪,又一个近卫骑士咽喉中剑。
这些近卫骑士们一个个装备精良,铠甲又厚又重。屠戮之剑没有斩铁和破甲特性,拿这铠甲没办法,所以可攻击的部位并不多。
好在他们的护颈不够厚实,脸上的面罩也不够厚实,潘龙一剑还是能够将其刺穿的。
所以他攻击的点,就集中在咽喉和眉心这两处要害,死在他手下的近卫骑士们,全都是这两个位置中剑。
近卫骑士们训练有素,接连被杀死几个之后,剩下的也都反应了过来,他们纷纷用兵器或者干脆用手护住了脸和咽喉,让潘龙找不到攻击的空隙。
如果不是乱军冲散了他们的阵型,潘龙刚才可能就被给围死了。
但现在,双方的情况已经反了过来。
潘龙脚下一步不停,仗着速度比这些全副武装的骑士们快,跟他们拉开了一定的距离,坚决不让他们有合围的机会。
他一边跑,一边不断攻击。剑光闪烁,一次次刺中那些护卫骑士们。虽然大多被厚重的铠甲挡住,不能取得多少效果,却起码有效地妨碍了他们重组阵型,更时不时找到机会,刺伤甚至刺死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