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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想到用火,也没有想到挖陷马坑或者是引着巨人去沙滩地之类,他跟勇武的加兰一样的愚蠢。

在狼林山脉里长大的泰伦·灰烬,能在雪中卧一天一夜不动,就为了守候一个群狼。

耐力是泰伦·灰烬从小就具备的东西,与生俱来。几天不吃不喝也行,暴吃暴喝也行。

泰伦·灰烬拔出巨剑,轻松挽出剑花,看得蠢蠢欲动的弓骑兵和长枪兵们都停下了身形。

泰伦·灰烬唯一畏惧的,是数千箭矢的射击。

太多的破甲箭攻击铠甲,他怕最终令铠甲出现裂痕。

要令弓骑和步弓手们不敢射击,就是冲进长枪兵中去。

枪骑兵具有速度的优势,但步兵和泰伦·灰烬比速度,那就是三岁小孩和短跑能手比跑步。

泰伦·灰烬一言不发,向步兵方阵冲去。

步兵方阵哗然,第一个步兵方阵就好像一面被重锤击中的玻璃,顿时碎裂成颗粒,四散飞溅。巨剑横飞,惨叫响起,血肉飞溅,人间地狱。仅仅几个心跳时间,第一个长枪步兵方阵崩溃。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

巨人所到之处,就是人间地狱。

弓骑面面相觑,如果无差别覆盖式攻击,将是对步兵的更血腥的屠杀。

枪骑兵也无法去压进步兵中去,那是灾难。枪骑兵无法对巨人造成伤害,却能踩死踩伤无数的步兵。

呜呜呜!

呜呜呜呜!

呜呜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