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是底色,是皮、是鳞;红是锋锐,是锥、是刺,这样的触手看起来,有种惊心动魄的邪异之美、残酷之美、血腥之美。
它们出现后,先像是巨蟒游弋般优雅而有诡异的游动着、在接近格罗斯的同时,寻常着自己的位置。
突然,它们变成了捕食刹那的蟒蛇,像箭矢一般激射突刺。
那一瞬间的景象,就好比上百根竹签从四面八方插一颗眼珠。
眼珠是真可怜,竹签真的太多了,也太硬了,眼珠不是被插爆了,也不是被插穿了,而是插漏了!
看上去到处都是贯穿的竹签,都好好看不到眼珠的本体了。
星球内部的熔岩,像是鲜血,又像是眼泪,沾满了触手,并且汩汩流动,滴落。
格罗斯没办法爆了,祂已经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又或是突然中风而半身不遂的人,心再强,力也不足了。
代表血质的猩红之刺,疯狂的吞噬,而代表黑暗的触须则如云堆积,从更宏大的角度看,黑暗在层层包裹,遮掩,压缩,最后化作一粒黑沙,位于赵文睿胃袋中的黑沙。
佛说一沙世界,一叶一菩提。很有逼格,但从某个角度讲,也没有错。当跳出一般人的框架,当法则成为工具,普通意义上的大小多少等概念,就变了模样,至少也不再是普通人理解的那么死板。
无限大,无限小,这类牛逼赵文睿不敢吹;将宇宙化为一颗弹珠,这种牛逼阿撒托斯能吹;将一个太阳系化作一粒沙,这个级别他能吹。
行星很了不起,但也就那样。之所以不说是无足轻重,是因为一时半会儿真就消化不了。
所以换个角度理解,不是他将格罗斯连带着一个太阳系那么大的区域都变成了一粒沙,而是他构建了一个太阳系那么大的法则封禁区,将格罗斯的一部分困在了其中,并不断的消磨,最终目的是彻底磨掉信息烙印、转化成最基本的物资。
所以格罗斯也好,那片深空也好,仍旧在那里,只不过从外部极难找到,也极难进去。
旧日支配者之间的战斗多数也就是这般,在天涯,也在咫尺,关键不在于在哪里,而在于遭遇了。
然后就是比大小,一般来说是大鱼吃小鱼。
至于为什么他这么牛逼,能一口吃掉格罗斯,是因为黑暗法则至少在这个维度,强的让神都窒息,如果说高维是天,这个维度是海,那么任何下水的,不管是脚,还是屁股,又或整个人,都得有下来多少毁多少的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