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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的开场白,让几名孩子紧张了起来。艾斯微微点头,这个老师符合他的胃口,虽然前世别人都夸他天才,他前生今世都讨厌天才这个词,所有的只是勤奋二字。

如果硬说,就是普通天才的智商和绝对的勤奋。把别人的成功归结于天才那是在抹杀别人的努力,安慰自己。人家成功不是因为天才,因为人家那是明明比你聪明却比你更努力。

勤于学,勤于思考,勤于总结,勤于反思,这是学习的必经之路。

彼得随后介绍了一位年长的弟子,他叫莫顿,脸上有些青春痘的红发小伙,是彼得的助手,负责对八个学生的识字启蒙。

博学者彼得是城邦著名的学者,他的助手其实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入室弟子,日后有被彼得推荐成为城邦中低级公职的机会。

学生们的父母被莫顿送走,他们将在下午六点左右接学生们回家。

八个学生跟着莫顿来到后院,莫顿说道:“从今天开始,我负责教你们识字。请简单介绍下自己,然后我们开始学习识字。”

在各种介绍完毕后,艾斯知道这八个人中竟然有三名贵族,其他人也都是公民的后代,只有他一人是自由民。

孩子们天然抱团,并不是刻意歧视,但是微妙的疏离感仍然存在。好在艾斯来并不是为了交朋友,而是利用有限的时间学习更多知识。

“所谓的文字,其实就是语言的发言。我们要学习文字,必须先学会三十二个通用字母和它们的音标……”

伴随着莫顿的讲解,艾斯明白了这个世界的文字其实就是字母文字,学习的首要就是记住字母及音标,还有相应的语法结构。

第三章 语法与语言

莫顿打算用三个月的时间,给他们打好语法基础。

艾斯将这三十二个字母与音标抄写到羊皮纸上,随后在地上边画边记忆,比起其他同龄孩子,艾斯明显认真的多。

作为前世系统学习过英语的人,这类字母文字其实规律差不多,可以很快触类旁通。

他在熟练记忆三十二个字母字形和音标后,向莫顿先生申请提前借阅学习语法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