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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这样的三人小队,已经写下了吟游诗人都会传唱的冒险故事,在群山若干个村子里都是大人物了。再加上他们的决心,还有什么困难克服不了,什么挑战解决不了呢?

看啊,狮王城就在眼前了,他们的祖辈还没谁来到离家乡这么远的地方。

三个少年下了丘陵,走上大道。

塔斯米将父亲给他的家传紫铜剑挎上腰间,对勒亚斯说:“把你的魔导枪背在背上,不能让这里的人小看了咱们。”

勒亚斯有些犹豫:“惹出麻烦就不好了,那可是连英雄都害怕的武器啊。”

尤莎附和塔斯米说:“亮出来才会减少麻烦啊。”

听起来很有道理,勒亚斯解开裹布,亮出了叔叔送给他的魔导枪。

这是件怪异的武器,看起来就是没了弩身的魔导弩,在磨得油光水滑的胡桃木枪托底端,还蚀刻着“菲尼26式荣耀版,多诺米斯工坊”的字样。

别看造型怪异,质地不是可以传给后人的感觉,但这是村子里最强大的武器。勒亚斯只需要放出风灵术,就能让魔导枪里的铁弹丸射到上千米外,打穿一指厚的铁甲。

勒亚斯使用这样的武器还很费力,连续发射十来发就两眼发花浑身发软了。

他叔叔曾经在六年前参加过狮王城之战,在那场决定世界命运的南北之战里,叔叔作为高文的王国军士兵,跟瑞姆和坎达斯两个国家的士兵团结一心,打退了南方人的百万大军,让他们没能侵入北方。

而后忠诚神廷变成秩序教廷,三个王国服从曙光帝国的统治,乃至曙光女皇和秩序女神那些事情,离他们这些北方山民太遥远,完全没什么感觉。

他们只知道自己的生活没有多大变化,所以那场战争必然是北方人获胜了。勒亚斯叔叔说的那些事情也必定是真的,这枝从南方人手里缴获来的魔导枪就是最直接的证据。南方人的确很可怕,居然发明出了这样的武器,能打赢这样的敌人,肯定付出了巨大的牺牲。

勒亚斯的叔叔从战场上回来后,很少提起那场战争。知道他们要去狮王城找生命之泉,才把这枝魔导枪拿出来,说了一些跟南方人有关的事情,必然还有更多不愿提及的往事。

走在大道上,遇到的行人越来越多。就像他们预料的那样,勒亚斯背着的魔导枪引得人们频频回头,也让勒亚斯乃至塔斯米的胸脯挺得更直了。

“我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