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多不解:“那你还跟在贝利诺身边干嘛啊?”
“我现在是王子的第三侍从!在王都随便吃喝玩乐,开心着呢,为什么要离开”,戈米斯得瑟的说:“真的呆不下去了,直接隐身走人,谁又拦得住呢?”
正说到这,他手臂上的护腕震了震。
戈米斯神气的翻转手腕:“看到没?传讯手环,随便在王都哪个地方都能收到呼叫,比你们用的那种冒险者助手先进多了。亮起的这个符号意思是马上回去,有任务。”
弗洛多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走!正好把你介绍给达凯,这阵子他跟维克爵士正在头痛没人应募王子侍从呢。”
两人离座,刚到酒馆门口,酒保大吼:“小个子,还没结账!”
戈米斯亮出徽章,抬着下巴说:“知道我是谁吗?贝利诺王子的侍从!”
一口浓痰精准的吐到徽章上,酒保怒吼道:“什么狗屁王子!给钱!”
弗洛多丢给酒保一个银便士,拖着捋袖子蹬腿的戈米斯出了酒馆。
“我是说真的!那家伙死定了!出完任务王子就会过来砸了这家酒馆!”
戈米斯还怒气未消,对上弗洛多的目光,骤然泄气:“这片地方我还没混熟……”
跟着戈米斯回到王子的寓所,就在大门口,两个曾经见过一面的熟人上了前一辆马车。
那个白胡子老头就是戈米斯说的维克爵士,而那个青年,弗洛多在圣光堡见过,正是贝利诺王子。
戈米斯带着弗洛多上了后一辆马车,一个护卫过来瞅了一眼。
“这是达凯,王子的第二侍从”,戈米斯做介绍:“这是弗洛多,我的好朋友,在其他地方混得不好,现在来投奔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