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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上串着一支手掌大的镂花金盘,上面有着蹄踏雷电的角马的纹样。

“怎么了?值钱么?”瑞卡瓦好奇地凑过去。

“未必很值钱,但必定很尊贵。”基维尔说。

“什么意思?”

“纳骨斯……蹄踏雷电的角马是纳骨斯家族的图腾,只有纳骨斯人马可以佩戴这种饰品。如果我没猜错,你杀了一位显赫的人马贵族成员。若把此物上交,他们可能——不,他们一定会相信你杀死了一个纳骨斯!”基维尔郑重地注视着瑞卡瓦,“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你可以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不说受封骑士,就是接受初拥成为血族对你都不再遥远。”

瑞卡瓦沉思了会,忽而使劲眨了眨眼,道:“也就是说,一个希望在军中取得一席之地,又碰巧很有钱的冤大头会为这东西付大笔的金子?”

基维尔无语良久,叹道:“你叔叔让你别和血族牵连,只是一厢情愿。你何必活在他的阴影里,人总得面对现实。”

“我自食其力求生存,难道不是面对现实么。”瑞卡瓦咧嘴笑道。

基维尔无奈摇头,道:“如果你坚持,我会去找路子。你带来的财宝大都好处理,仅有两件颇为贵重,不适合在外城出手。要是以前……只能经由内城珠宝商卖掉,利润大头还不在我们手上,真是无奈。”

“你的意思是,现在你可不经那群奸商的手就卖一个好价钱咯?”

“是的。”基维尔边说边把玩那些玩物,此刻已是一只鼻烟壶在手。他抚过其光滑的表面尚不过瘾,便拧开盖子把脸凑上去要试一口。

“等等!”瑞卡瓦脸色大变,挥手制止他。

“怎么了?”基维尔奇道。

“这东西邪门得很!它被恶魔下了诅咒!”

“诅咒?难道围绕着它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你是如何把它带来的?”一向虔诚的基维尔畏惧了。

“我刚拿到此物时挺好奇,没多想就试了一口。然后我迷迷糊糊看见一个……”说着说着,瑞卡瓦羞愧地满脸通红,“我看见一个很漂亮的姑娘笑着向我走来,然后……然后发生了极恐怖的事情!”

基维尔大惊失色:“是不是她的脸庞忽然变成骷髅?还是她试图攻击你,吃你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