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流血的家伙下意识的要翻身爬起,但却被一只脚踩在左腿上,坚固的腿骨发出了一声让人毛骨悚然的断裂声,然后就是凄厉的哀嚎声,但这哀嚎声也没能持续几秒,下一刻,宝石手杖朝着他的脸狠狠的砸了下去。
“砰!”
只用了一击,人体最坚固的头骨就被打折,这家伙在被砸倒5秒之后,就魂归地狱,如雷霆一样完成了一场屠杀的白人大光头从口袋里取出手帕,擦拭着手杖上的鲜血,在他身后,那粘稠的血液在被清洗的极其光滑的大理石地面上流淌着,让周围的人颤抖的频率更大了。
“呋……”
他吐出了一口烟气,扭头看着身边的家伙,他低声说:
“告诉我,我是谁!”
那家伙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看到那双平静的眼睛,急忙低下头,大声喊到:
“金并……纽约之王!”
“你们总算还是没忘记我的名字……知道我为什么要亲手干掉克劳奇吗?”
金并脸上露出了一丝残忍的笑容:
“我还没死呢,你们想要抱紧魔鬼帮的大腿,最好再缓一缓,我不觉得和魔鬼帮的对抗我会输……等我输了,你们再另找下家也不迟!但是在现在,如果再被我知道有谁想要拿我的钱去讨好魔鬼帮的那些混蛋……我发誓,我会给你们准备好一个最痛苦的地狱。”
他将手里沾满了鲜血的手帕扔在了死不瞑目的大佬克劳奇的尸体上,慢步走到窗户边,看着窗外人潮涌动的景色:
“这是……这是我的帝国啊……”
他挥了挥手:
“把他拖走,地面打扫干净……叛徒的尸体看上去真恶心,他们的血液闻起来更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