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崔克对洛根的冷淡并不在意,他指着身后的那个冰冷的年轻人说,“还记得他吗?零号,你原来的战友,老朋友相见,难道不应该庆贺一下吗?”
洛根看了一眼零号,撇了撇嘴。
“我朋友很少,而且里面绝对没有一个习惯先开枪后说话的混蛋。”
“砰!”
一声微弱的枪响,零号的左手伸进风衣的口袋里,取出一把特质的手枪,瞄准,开枪,然后收回手枪,子弹精准的将洛根嘴上叼着的雪茄打成了两半,这个过程其实没有什么好说的,很多老兵都能做到,但问题在于时间……这一连串过程,连1秒都没有花到,基本就是其他人眼前一花的程度。
显然,这也不是个普通人……变种人,零号,致命神枪手,洛根在十几年前的战友,一个讨厌的,自视甚高的混蛋。
“劣质雪茄,一年1w8千块,和乡村教师住在一起玩亲亲游戏,洛根,不得不说,你的品味还是这么糟糕!”
零号开口,声音和他的外表一样冷,但就在他装逼耍帅的同时,洛根的目光已经危险了起来,史崔克见势不妙,他挥了挥手。
“好了,回车上去,零号,我和洛根有些事情要谈!”
零号的双眼里也闪出了一抹熊熊的战意,但是在史崔克严厉的目光下,他还是转身,而洛根则在这一刻跳出了一抹嘲讽的笑容。
“啧啧,乖狗狗。”
“你说什么?”
眼看着两个人又要打起来,史崔克猛地拍了一下车的前盖,“够了!你们两个!我今天过来就是为了看你们吵架的嘛?混蛋!”
零号这才不情愿的哼了一声,他转身离开,站在了20米之外,而史崔克摇着头,从口袋里取出了一份报纸,拍在了洛根的手上,他的语气也变得不客气起来。
“你真的以为我是来找你干活的?我是来救你的命的!你这不领情的家伙!”
洛根怀疑的看了史崔克一眼,作为跟着史崔克打了十几年仗,在这之前又参加过无数次战争的老兵,他很清楚史崔克这样的人的本性,不过当他展开报纸的时候,他算是明白史崔克的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