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他面前就站满了警察,他们拿出了平时不会动用的自动武器,霰弹枪和用于驱散人群的瓦斯手雷,他们看着史密斯。

“你们都知道我们今晚要干什么对不对?”

史密斯大声喊到,这个戈登最信任的警长是个有些谢顶的中年人,在警局里待了超过20年,完完全全的老牌硬汉,很有威信,他挥舞着手臂。

“那个混蛋在过去半个月里,杀了7个警察!还杀了戈登和劳伯,如果说这座城市里有谁是我想要亲手掐死的人,小丑绝对是第一个!今晚,我们要护送哈维去监狱,是的,我们都知道他是无辜的,但我们也要知道,他是为了哥谭才做出的这个牺牲!”

“那本该是我们去做的事情!”

史密斯的目光扫过眼前的每一个人的眼睛,他没有看到畏惧。

“很好,我们在和英雄同行!整理着装,5分钟后出发!”

所有人都再次忙碌了起来,史密斯本人则打开了那辆专门用来关押重量级犯人的警车,这种车辆属于特种车,除非用大口径的战争武器,否则根本不可能打穿它周围的钢板,用这种车辆,也代表了警局人员对于哈维的看重。

这是一种谨慎的保护。

史密斯最后一次检查了车辆情况,然后拉开车门,坐在了副驾驶上,他手里提着一把霰弹枪,他看了看,驾驶座上坐着一个戴着头盔面罩的重装警察,对方对他点了点头,而在后座上,则坐着另一个家伙,同样带着头盔面罩,只露出一双眼睛,看上去就像是两个狠角色。

“但愿你们足够能打,伙计。”

史密斯警长舒舒服服的靠在椅子上,抱着自己的枪,“今晚哥谭会是一个不眠之夜了,没准我们都回不来了。”

硬汉内心也是有挣扎的,他也有老婆孩子,但是眼看着自己的同伴一个一个死去,即便是他,也要拿起武器和小丑拼个你死我活。

这里是哥谭,这里是文明之地!这里不是谁更狠毒谁就能活的更好的野蛮地区,小丑也休想把它变成他自己的邪恶之国。

晚上八点,囚车启动,前方是两个坐满了警察的重装警车,后方是7辆同样载满了警察的野马警车,还有两辆部署着重武器的装甲车随行,更多的警察分布在从警局到监狱的各个路口,一旦遭遇到情况,他们在各个地方都能得到支援。

这几乎是一股在城市里根本不可能被摧毁的力量。

在更黑暗的角落里,一辆庞大如坦克一般的黑色装甲车悄无声息的启动,它足有1人高的车轮碾过哥谭的地面,发出的声音却只有小轿车一般大小,它远远的吊在这车队的后方,完全不引人注目。